首页 社会 广电总局决定倩女幽魂不得播出 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

广电总局决定倩女幽魂不得播出 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

来源:生活好品牌 时间:2021年08月29日 01:22

  【#广电总局决定倩女幽魂不得播出# 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张恒涉嫌帮郑爽偷逃税被立案处理#国家广电总局决定: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证号:(京)剧审字(2020)第018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此外,本案举报人之一张恒作为郑爽《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涉嫌策划了1.6亿元约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设立“掩护公司”等事宜,并直接操作合同具体执行、催款收款等活动,帮助郑爽偷逃税款。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依法对张恒进行立案检查,并将依法另行处理。此外,相关企业存在涉嫌为郑爽拆分合同、隐瞒片酬提供方便,帮助郑爽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也已依法另行立案处理。

  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广电总局对此“零容忍”。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相关知识

广电总局决定倩女幽魂不得播出 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
国家广电总局: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 停止播出其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中国发布丨广电总局: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 已参与制作的停播
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停播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广电总局发声
这部剧,不得播出!央媒怒批:咎由自取!
不得不说,节目组邀请陈卓璇是个正确的选择……
ST北文否认《倩女幽魂》与郑爽签订阴阳合同
人民日报:碰道德法律红线,演艺之路就走到了终点
文艺评论 | 首先是公民,其次是明星 郑爽1.6亿天价片酬之思考

网址: 广电总局决定倩女幽魂不得播出 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 http://www.shhpp.com/newsview127913.html

所属分类:美好生活

推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