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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砂乡古事记(七)元宵夜乱吹火烛*续二

来源:生活好品牌 时间:2021年02月03日 17:52

原标题:南砂乡古事记(七)元宵夜乱吹火烛*续二

南砂乡古事记七

林陈二姓间矛盾的背后*续编

元宵夜乱吹火烛 *续二

章信哆

元宵夜吹灯灭火是上篇《北帝庙暗挖地道》同书同篇中另一个有关道德的故事。其文载:“考七圣夫人菩萨,乃吾始祖由漳所带福神香火灯,相传各房轮流奉祀。及建祖祠,复于古祠右建庙,族众供奉。每岁五月十五日演戏庆贺圣诞。迨乾隆戊子年(注:即乾隆 33 年公元 1768 年 ) ,族众以庙貌古朴而且旧落,于是题金千余择吉重建。……每年正月十六夜,族众咸至庙前兴灯,迎神出游。其值事及费项皆从各房均派(正月元宵夜庙内挂灯六屏),每房各一屏,兴灯与祖神同起止。考吾祖祠于明末时元宵兴灯,偶因陈宦侄偕其堪舆先生至祠看灯,看后灯火俱被其吹灭,莫言之者。方下帘阶,遍祠灯火辉煌复明。那堪舆者曰:“噫!林氏尤能大振兴焉!余何敢久羁陈府之门耶。”遂逸去。及黄海如剿其家时,堪舆已逸去多时,因免罗其祸云。”

说的是,有一年的元宵节,陈家有个公子哥儿,带着一个自称风水先生的白食脚色,到林氏宗祠看灯,把林家灯火吹熄了,刚迈出祠堂,灯自行复明,遍祠一片辉煌。跟随公子的“风水先生”,竟然说“这是林氏大振兴的征兆啊!我不敢再久留在陈府寄食了,必须赶早离开。”这话是说给林家的人听的,林姓人自然沾沾自喜,但陈公子能饶恕这张嘴脸吗?本来就是一个跪拜在陈家官势之下的人,陈家势力方兴,吃里爬外,也不敢如此说话。

元宵夜游灯自古以来为都鄙之盛事,也是家家户户的例节。风水先生此刻不在家里团圆,不至父母身边行孝,也不事祭祀,府城花灯,自古出名不去也罢,竟赖在陈家陪公子哥儿做甚?陪公子到林氏祖祠看灯,林家无拒之门外已见他们有礼,也是有其事。来看灯而吹灭人家灯火,于迷信上说,十分忌惮,这种没有规矩的人也不是天下所无。惟掺杂于神话,吹灭的灯火,全部会自动复明,反而使事实充满疑窦。潮汕民间,凡正月、年节、吉庆日子,忌讳掉破盘碗器皿,忌生意外也。若不慎摔破,大人就会口占“缶开嘴,大富贵”以为化解。此则平安无恙之祷告也。元宵夜灯火,他处重在观赏,潮州人却看作财丁兴旺的象征。盖“灯”字有特别的含义,寓意传宗接代的香火丁口。所以,林氏宗谱的这则事件,不是无中生有。

原来早在明末的时候,林姓祖祠业祭来源之洲桁(固定渔场),曾被陈姓人借势侵占多年。作者火气未消,心怀怨忿,故托一位风水先生现身说法,以佐陈家凶横之口实。风水先生是这件事的唯一证人,却无名无姓且不知仙乡何处。却又扯上黄海如。黄海如跟陈家何仇何怨之有?此不过借来己经“恶名昭著”的黄海如之手,以解夺桁之恨。但是,陈家后来式微,则由于世变势移,由不得几个“夺桁”的坏人。黄海如投军一开始能做到三品衔海上游击,不是等闲之辈,也曾轰轰烈烈,站错队列,最终都成了战争的牺牲品,还成了著名的“逆党”头目。

在国家危难之时,沿海处于明清争夺烽火之下,人民家散业废,无所适从。闽人施琅、潮人吴六奇、许龙等辈审时度势,为了自己前途投降清廷,屠杀抗清民军而香名显扬。黄海如,《澄海县志》将其列于”征抚“门之“海寇”(指抗清海上力量),盖也有原因。黄海如拒绝知县刘珙招抚,倡言兴复,屡挫地方叛清势力,南明皇帝封其为太子少保,加入郑成功部队,转战闽粤,至战死于雷州海面。澄海知县刘珙(注:黄海如传作刘珙,职官表作刘琪)屈节降清,“贼寇”黄海如不服抚谕,破澄城,珙乘夜潜逃,海如劫库放囚,杀媚清举人、贡生十余人,却保护蔡肇胤等一大批旧明官吏无恙,连同这些官员的家属以至乡里也赖以安。这些官员在潮州府志、澄海县志都有传,记载他们或清廉,或任侠,或急公好义。这些事实不正为黄海如的“坏恶”。言黄海如为祸者,也如同视黄海如不服抚谕也。这种顺势甜言,是站在与明朝对立的立场上,对着一去不复返的明朝和死去志士的无情告别。

黄海如之坏,县志因立场问题,定其为贼寇,但同时又扬其忠义,很多明朝旧官吏不但不受抢刧,反受保护丶救走。而黄海如为何不去剿南砂乡那些借陈良弼官势的族戚?那些占夺祖业田地为已有而令林青门气愤的林姓中之不肖子孙,也理当教训。一个无名无姓不知自已仙乡何处、借风水骗吃骗喝的江湖先生,如果是个正经人,怎不与家人在家欢度节日,却跟公子哥儿四处浪荡?跟黄海如又有何关系呢?风水先生提前离开陈府,反而可以证明是一个心机不良之辈。

昔说陈姓不肖必提陈良弼之子侄。今说南砂乡历史必归罪埭头黄海如。此二成了编故事者的砧板。此二人一文一武,一在朝一在野,都死于明朝国难,可谓殊途同归。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一个忠逸,一个忠烈,都是铮铮之士。倒是过去和现在,摆在民间的伪故事,把明崇祯、弘光两朝铁骨御史陈良弼、南明永历太子少保黄海如都涂抹得比包公还要黑,把两个“坏人”坏到一起,安知二人不是志同道合呢!

陈良弼,明史无专传,本土府县志有专传。余多散见于明末清初《小腆纪年》、《甲申朝事小纪》、《崇祯长编》、《中兴实录》等历史著作。据《明史》记载,当北都陷落,未几清朝入主,良弼跟著名的史可法等十八人誓师勤王,拥立福王于南京,是为南明弘光,秉性不改,其间多有作为。据《圣安本纪》、冯梦龙《甲申纪事》所载:北都陷落,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慷慨就义)号召勤王,当时具名者,陈良弼等十八人。良弼有拥立之功。另据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优恤北都殉难诸臣之请,始于御史陈良弼”。良弼与饶平人黄锦、潮阳郭之奇、乡人黄海如等,或在朝,或在野,同为潮郡抗清之先声。无奈弘光朝命如昙花,陈御史不做二臣,以一死殉国。

崇祯十七年(1644年)迎立福王朱由崧于南京监国,以明年(1645年)登基,改元弘光,继续汉族正统统治。同年清军攻克南京,明安宗被俘杀,而陈良弼旋回家,不久遂卒。从时局上看,社会兴亡已成定势,但清军入关之后,即行剃发易服之令,一面又收买、拉拢并利用明朝旧臣,想借他们的声望来收拾残局,有人认贼作父做了“腻臣”,抱节的却落得满门抄斩。古代官员都是通过科举选拨,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有志气的人极重名节。南明潮汕沿海抗清最为炽烈,守节之士恐有累家族,故自杀、隐逸的人极多。良弼是前朝重臣,又受皇帝厚礼,在同道同人纷纷陈亡、自杀情况下,一腔热血,不知洒落何处?应清廷《一统志》之令,《澄海县志》成于清朝鼎定之康熙年间,修志者出于时局考虑,难免有所忌讳与包容,多从简历故后人无法知详。也不载其墓葬。相传,良弼墓在家乡狮山,只是一衣冠之冢。这些仅略表其万一。

陈良弼诗文世上已不传,基本都亡佚。一个朝廷高官落到如此地步,可见明末清初沿海人民遭逢之惨烈,尤其是清朝为了禁止抗清力量的补给,严行迁斥,达到了“人神俱废”的程度。《南砂林氏家谱》载:“康熙甲辰,奉诏沿海滨民斥入内地,有司迫迁,吾乡圮毁,人神俱迁”。《樟林乡土资料·上林氏记述》记载:“乙酉年我苏湾都被埭头黄海如倡起破澄之后,不惟县北埔尾陈斌继之,而山门长陇则有唐其观,南洋则有许龙,福建则有郑成功,相与残害海滨乡村郡邑。以致我皇清皇威震怒,有斥地之令,以绝寇食”。然其时,埭头黄氏宗祠、章氏宗庙毁于兵燹,也被火烧存一间门楼(见康熙三十三年岁贡埭头章震青《潮州埭头乡世系叙》)也不能免,此岂也黄海如所为耶?清初迁界惨不忍言,尚欲加罪已死多年的黄海如。之所以视乡人为恶,本于心中有“我皇清皇威”的时代思想。历史已成过去,陈良弼诗文事迹的湮没亡佚,对地方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损失。留给家乡人民的事迹,惟其家庙门楼几处石刻还有一点点可供追思。

南砂南社村的”陈氏家庙“是陈良弼时准建的祠堂。三山门楼正面有三匾,除正中”陈氏家庙“主匾外,左“畿士权衡”一匾,题“提督广东通省学政丁丑会元吴贞启拜赠。”权衡的本义指称量物体轻重的器具,引伸为公正、法度、权力,也就是道德礼仪天理人心之规范。御史人选必须进士及第,清谨介直,德才兼备,声貌清朗。道出良弼职掌之神圣,严国家宪法典章之政令,以肃整朝列,赞美良弼的个人节操,堪为公门士族道德楷模。而欲正人必先正已,这又是一个令人敬畏的原因。因此吴会元目御史为枰杆,既推崇其身份,又譬若读书人的模范。

右”宗工玄衮”一匾,题“赐进士及第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编修赵士春拜赠。”“宗工”一词可指达官,泛指朝廷重臣。有谓宗匠,宗师,指文章风采为众所推崇的人,如“文启八代之衰”的韩愈,后学即尊其为“宗工”。有明一代,大儒、学者不乏其人,如章懋、陈白沙、王阳明等以一家之言为世所熟知。至今罕见良弼有何流派,文章隐佚不传,史乘无载,口碑乱嚼,地方志列名“经济”门(即经天纬地,济世匡时,喻具有治世救偏的人才),其不以文名如见。捡阅明清笔记,其一言一行皆出肺腑,鲠直耿介,嫉恶如仇,犹可以见其人亢直不阿,不待赵士春的溢美,法度有眼,朝廷委以重任正是知人善任之风行,故以其道义节概有若文章之明道,忠谨爱民之情跃然纸上,尤其是奏疏一类,毫无遮饰,或恳切,或激愤,有取义成仁之心志,无一已之私情,故表其风采也一代之宗工,这才是深意所在。观其交谊,约知其节概。《澄海县志》称“南都拥立,遂解职归。卒年四十三。”有限之文如其生命,同为戛然而止。计自丁丑通籍以来,包括南明弘光在内,不过九年而已,人生对他来说只如一场春梦。

对于林青门先生来说,夺桁不但有失林氏体面,重要的是有关祖业。然余以为,以陈御史之为人,未必有纵容子侄族亲的行为。于当时之时局,国难当头,周围又勾心斗角,勤王已靠焦头烂额,这么一个人,实无力也无容费心管顾家族。

且陈氏夺桁或许别有原因,未必因为陈良弼中了进士,其仔侄马上变成坏人。林氏二房、四房洲桁,地名车峡,原非林家自有,按林青门在《林四哥课米记〉一文道出原只属于四房的份,但也非四房自己所有,而是四房嬷嫁给四房林公时的赔嫁妆粉。四房嬷姓陈,娘家富有却慷慨异常。四房嬷姓陈,何乡人氏未见交代,或与乡本乡陈良弼前代是同家。又或林氏四房跟陈家较为亲近,而洲桁忽然被二房平分,故自昔便有夺回之念。四房嬷将一纸桁契哂落在二房公手里,旋而平分陈氏嫁妆。怎么看都是二房公的心眼心机,而不是二房公手底比他人多了一双眼睛。这出戏也颇跷蹊,未若林家为了防止被四房嬷娘家的人而分散转移。因个人势力无法下手,故后来采取侵夺林氏公产。公众对公的关心不及私产,对被夺也各有忌惮和看法。当然这只是猜测而已。然而,从人情世故实事实理上讲,二伯和弟妇,本至亲之兄弟。兄友弟恭,家礼之常。二伯拣到弟妇的宝贵契纸,完璧归赵,天经地义。如此要挟,就有辱兄弟之义了。陈氏女娘家也许只这么一个女儿,才拿这么大的产业当赔嫁,对于本族子侄也有看法。这种事,就是当代,我们也见过,确实是这样。民间流传“大伯小姆(弟妇)有钱就好”当不是以此为底本。

民间流传和编造陈良弼后种种故事均无善意。事有出于其族戚有犯于林姓。其中有可信者,有不可信者,由气生怨,由怨生愤恨,以致有造言也有夸张。忠君,爱民,清正耿直,疾恶如仇,临危不惧,对奸诈敢于凛冽指戮,对下层百姓则施以仁政,对战死及不当腻臣自杀的同僚,第一个强烈要求并使朝廷下旨对志士予以优恤。又具有坚强的民族主义精神。尤其是关心百姓疾苦,反对士兵借口占住、抢劫等扰民行为。古云:君子刻已而不苦人。像这种人,又岂容子弟横行乡里臧害乡亲?

且看民间轶闻故事对陈宅如何描写:上梁后的第二天,“良弼偕同夫人来到正在施工的大厅,往上一望,吓了一跳,大吃一惊,只见大梁上面,竟然吊着一颗活鲜鲜的人头,还在滴血呢。”还添油加醋地说“良弼吩咐家丁,将人头摘下,安葬于荒埔之中”,作者简直就是置身其中的人。

历来衣锦还乡,地方荣之,亲友荣之,轶文却描绘一出良弼蓄意羞辱同宗亲人的冤报宴,当众说“世上什么东西最讨人厌?其后半句是“穷鬼讨人厌!”影射陈氏亲朋一众的势利、冷血、无情,有什么“教训那些势利之辈”可言。”又抹黑又度金,前后判若两人。——这段描述刚好说明御史的族人中确有势利的人,良弼没有同情这些人,即不可能放纵包庇。又焉能给他们的势力呢?

“陈公子逃出后匆忙上南京,告知其父家中有变,陈良弼得知缘由经过之后,气得吐了一口鲜血,抬起左脚将不成器的儿子当场踢死。并奏知朝廷,召集了一支官军,急急忙忙南下而来。是良弼见家中被盗贼抄得不成样,值钱的东西都被抢去,家已被毁;赶到"脚桶山",见风水被破,气得又吐了一口鲜血,生起病来。只好带疾入朝辞职,回归故里,在家养病,不久便病逝于福建途中”。甚至波及良弼的外甥也被描绘成不务正业,吃喝嫖赌,见利忘义。

1645年6月26日之后,南京早已亡废,而良弼儿子到南京哪里寻父倾诉?父亲却不分曲直糊里糊涂狠心踢死儿子,不正说明儿子的不肖吗?口沫算不上文学作品,而经过深思熟虑的文学作品就是轶事故事吗?清兵如蟹,一介文官胸藏经史,手无兵符,就为一已之私,怎么能带着朝廷抵御外寇的军队回家找一个刁徒报仇呢?”人物、时间凿凿,大有以假夺真的伪故事色彩。

我不是因为自己跟陈府后人有亲戚的关系,曾在这住过玩过,而在于极端的“掘断地龙” 和恐怖的“滴血人头”等故事纯属个别居心叵测者的梦呓,所以不支持且厌恶这种损害先贤的伪故事。是有感而论之。感多痰多,既臭又长。好得网络空间是个敞口大盂。 (前文有关陈良弼的造言摘自《潮汕民间轶闻故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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